2021年1至3月,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31人,同比上升181.8%。不批准逮捕6人,不捕率为16.2%,同比下降15.1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提起公诉82人,同比上升173.3%。不起诉42人,不起诉率为33.9%,同比增加22.2个百分点。
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提起公诉2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人。共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2次。
二、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所办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件,其他领域2件。
三、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办理申诉类信访案件1件。
四、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1年1至3月,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8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1年1至3月,涉及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提起公诉7人。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至3月,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38件,其中检察长办理案件数占2.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数占97.4%。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案件7件,占18.4%;审查起诉类案件13件,占34.2%;公益诉讼类案件15件,占39.5%;审查提请检委会讨论案件及事项3件,占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