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9月,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9月,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95人,同比上升41.89%。不批准逮捕22人,不捕率为18.8%,同比下降9.9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提起公诉170人,同比上升8.3%。不起诉73人,不起诉率为30.04%,同比增加16.84个百分点。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4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10人。开展社会调查14次,开展帮教20次,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案件16件。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5次。
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案件6件,采纳6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主要数据
2021年1至9月,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9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9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4件,食品安全领域4件,其他领域31 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四、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9月,办理民行申诉信访案件8件,办理非民行申诉类信访案件2件。
五、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1年1至9月,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7件27人,不批准逮捕1件6人。提起公诉1件5人。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件。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1年1至9月,涉及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提起公诉7人。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至9月,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101件,其中检察长办理案件数占3.9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数占96.04%。其中,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9件,占18.81%;审查起诉案件24件,占23.76%;公益诉讼案件27件,占26.73%;民事、行政类案件5件,占4.95%;组织召开检委会会议12次,占11.88%,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次,占1.98%,其他各类案件12件,占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