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3月,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3人,同比下降25.81%;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为25.81%,同比上升 9.59个百分点。共提起公诉49人,同比下降40.24%。不起诉12人,不起诉率为19.67%,同比下降13.66个百分点。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3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1人,开展社会调查6次。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1件,对监外执行提出书面纠正2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主要数据
2022年1至3月,办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跟进监督案件1件,办理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1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3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3件,其他领域2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
四、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办理民行申诉信访案件2件,办理非民行申诉类信访案件1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
五、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2年1至3月,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件8人。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年1至3月,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29件,其中,检察长办理案件数占6.9%;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数占93.1%。其中,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件,占13.79%;审查起诉案件8件,占27.59%;公益诉讼案件3件,占10.34%;民事、行政类案件4件,占1379%;组织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2次,占6.9%,其他各类案件8件,占27.59%;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