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定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对平定县审计局局长李某某(正科级)立案侦查。
经查,2013年10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条件,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个体)共谋,将大额公款挪用给包工头孟某用于工程开发,获取高额利息。截至案发,仍未归还该款。2014年3月,平定县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杨某某立案侦查,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平定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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