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的事关国计民生重点领域问题,按照省院安排部署,近日,县检察院研究决定,从今年6月开始,在全县开展为期一年的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重点选择涉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资源、治安和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等关系民生民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监督纠正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为。对于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开展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旨在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依法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