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郊区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管理示范院”。为了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巡查件管理工作实现均衡发展,省院决定确定13家基层院为案件管理工作联系点,郊区院是阳泉市唯一被确定为示范院的基层院。
近年来,郊区院认真落实省、市院部署和要求,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全面加强案件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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