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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检要闻】郊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安排部署会
时间:2023-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弘扬勤俭廉洁文明过节的新风正气。9月25日,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廉洁过节安排部署会,并对两节期间本院的党风廉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段爱芳与干警们进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等文件精神并结合阳泉市郊区纪委监委《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聚焦节点易发多发问题,对全体干警提出“十个严禁”要求,提醒全体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简朴之风,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和歪风邪气,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院党组副书记、主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刘玉金就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3点意见:

01

遵守廉洁过节要求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廉洁从检有关规定,严明清廉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坚决绷紧廉洁过节的自律之弦,坚决防止和抵制节日腐败,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确保文明廉洁过节。

02

落实管党治检责任

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对分管部门检察人员全面从严要求、全面从严教育、全面从严管理。把全面从严治党管检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03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努力形成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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