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6月,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各项检察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打击涉疫犯罪,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8人,同比下降42.9%。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9人,同比下降40%,不捕率为31%,同比增加8.9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提起公诉99人,同比下降25%。不起诉23人,同比上升155.6%,不起诉率为19.2%,同比增加14. 3个百分点。
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人,不批准逮捕3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共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4次。
(二)办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案件情况
2020年1至6月,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1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6月,受理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6月,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所办案件均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四、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6月,办理控告类信访案件5件,民行申诉信访案件4件。
五、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24人,不起诉2人,改变管辖4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涉及土壤污染犯罪案件共提起公诉2人。
(三)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1至6月,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129件,其中检察长办理案件数占2.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数占97.7%。 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案件6件,占4.7%;审查起诉类案件35件,占27. 1%;民行业务类案件1件,占0.8%; 公益诉讼类案件76件,占58.9%;审查提请检委会讨论案件及事项11件,占8.5%。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