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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

  

  ——2018323日在阳泉市郊区第十八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严志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郊区检察工作走过的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双重改革的重大任务,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走好“三条路”战略和全市检察工作“五抓”“三个显著提升”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一、牢记宗旨,坚定信念,牢牢把握新时期对检察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扎实推进“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示范点工作,补足精神之钙,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完善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确保学习教育规范化、经常化。以最严肃最认真的态度接受市院和区委的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巡察整改的根本遵循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形成齐心协力抓整改落实的整体合力。重新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司法责任制和队伍管理等工作制度和办法,从制度层面进行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任务,切实解决重业务办案、轻教育监管的问题。出台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坚持对自身腐败和执法不规范问题“零容忍”,实现涉检信访和保持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两个“零记录”。

  三是“三化”目标为引领,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强化岗位实战练兵,提升整体业务水平。对一线办案力量进行培训27人次,占全院人员总数的82%,培训比例为历年最高。加强理论调研和转化应用工作,5名干警分别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理论调研人才库,完成的司法体制改革调研课题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三等奖。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办案工作实现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程序网上监督、数据网上生成,办公工作实现掌上处理和“五指化”转变。班子成员轮流上党课,邀请党校老师和高校专家讲党史、讲国学、讲职业道德、讲检察礼仪,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赴红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提高干警政治和职业素养。

  二、胸怀大局,站位全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在全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中的定位

  一是聚焦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区委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优化郊区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努力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者和保障者。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召集下千耐火、三来食品、桃林旅游等15家规模以上单位负责人共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打造新型检企关系。2017年11月,我院作为全省代表在上海参加了“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法治论坛,并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二是聚焦民生民利,保障健康宜居。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选派一名干警长期驻旧街乡簸箕掌村村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全院干警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以沟通引导、捐款及自费购买贫困户农产品等多种方式进行帮扶开展“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对全区乡镇和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共30多家单位的数据报备员进行培训,为全面深化“阳光百姓工程”工作奠定人才基础。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生活陷入困境的5名当事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5万元,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聚焦法制宣传,提升守法意识。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检察工作绩效考核范围职能部门通过开展检察建议、检察宣传、法制教育、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全方位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提供法律援助2人,对1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1名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监督考察、跟踪帮教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蒲公英”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遵法守法意识。

  三、依法履职,精准监督,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担当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放松。依法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涉爆涉枪、制贩毒品、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等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共批准逮捕严重刑事犯罪案件61件68人,提起公诉178件210人。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依法不批准逮捕22件28人,不起诉21件36人,减少社会对立,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突出。探索强化检察监督的新途径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产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职务犯罪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活动,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产权保护、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执行、职务犯罪刑事审判五个领域进行监督。立案监督了我市首例环境领域犯罪案件市院和区委对此案十分重视,市院领导批示:此案系郊区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典型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的责任担当。建立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梳理、移送、办理、反馈机制,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摸排出4起公益诉讼案线索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强化证据审查力度,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3件准确把握抗诉条件,提起刑事抗诉4件。开展清理纠正脱漏管监外执行活动,纠正监外执行案件10件,纠正财产执行案件3件,完善监外执行档案1528件。支持弱势群体利益,提出支持起诉意见14件监督民事行政生效案件4件,诉讼监督活动同比大幅上升。

  三是坚持化解社会矛盾更主动。积极搭建处理涉检涉法工作平台,共接受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15件次,其中检察长接待88件次。建立案前风险评估预警、案中检调对接、案后公开审查说理一体化机制,办理刑事和解案件9件,息诉民事纠纷4件,开展释法说理21次加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等便民服务设施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及省、市“两会”等重要节点的维稳工作,严格落实联合接访、诉访分离等措施,全年参加联合接访51次,所有问题均依法妥善处理

  四、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改革方向

  一是努力构建更加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管理体制。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制胜法宝,全面实行人员分类机构整合。积极推行检察官员额制管理,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对办案业绩、职业操守的考核,共有17名检察官进入员额队伍,圆满完成了首批遴选任务。按照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原来的13个内设机构精简至5个,对人员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办案程序更加严谨,办案效率更加提高,在全市检察业务年度考评中我院名列前茅,得益于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成果

  二是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10个独任检察官办案机构和2个员额检察官办案组,明确了员额检察官办案职责。制定了更加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检察官权力清单,改变了过去层层审批的办案模式,突显了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完善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和审前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活动26件次,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09件次,提出量刑建议281件,被审判机关采纳261件。

  三是全力配合搞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力支持配合改革试点工作,共转隶检察干警11名,转移政法专项编制13个,提供办公用房和办公办案装备,积极支持监委开展工作。认真执行省委政法委“1+4”及其配套制度,成立了专门承办监委移送案件办案组办理区监委移送3起职务犯罪案件,平均办案审结期限比普通刑事案件用时缩短60%。在庆祝建党96周年之际,与区监委共同举办“迎七一”重温入党誓词和文体联谊赛等主题党日系列活动,推动转隶工作深度融合。

  五、树魂立德,打造品牌,牢牢把握检察文化凝神聚力的推动作用

  我院将检察文化建设作为特色品牌工作来抓,充实具有检察特色的文化底蕴,不断为检察队伍注入生机活力

  一是用文化树魂,以文化参与提升精神风貌。引导干警努力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组织检察官宣讲、签订党员承诺书以及举办形式多样的干警才艺展示等活动,使文化建设成为干警的内在需求和自觉行动。以文化创新活跃思想政治和检察工作,开辟网络党建阵地,建立党建微信群,打造指尖课堂,由传统的“面对面”灌输式教育转变为新条件下的“键对键”互动式交流平面和网络媒体上推送党建知识155条,上传检察工作信息210条,刊登检察文稿82篇,扩大检察工作影响力。定期组织干警体检、开展谈心交流、购买职业保险,及时给予人文关怀,使干警时刻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身心健康。

    二是用文化育检,以提升软硬件条件优化工作环境先后改造完善了办案工作区、远程视频接待室、案件管理中心、检务接待中心、电子阅卷室、电子证据审查室、网络管理中心、文体活动室、电子阅览室,新建了开放式图书室、文化走廊、编撰建院40年院史、筹建院史陈列室、荣誉室等,把文化元素融入到办公办案环境中。汇编了全院工作制度,形成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文化氛围。

  三是用文化塑形,以创先激励打造规范文明形象突出典型引领,努力打造规范文明的榜样形象。开展身边人和身边学习活动,全院上下“学先进、敢担当、比奉献”蔚然成风。强化舆论宣传,努力提升执法为民的职业形象制作“人民检察官砥砺前行”“文化育检飘书香”微视频,在区直机关广为传播,得到良好评价先后4次举办“举报宣传周”活动,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六、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牢牢把握“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凡检察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案件和重要改革措施,都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深化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试点工作,积极向区委报告改革工作进展和五个专项检察活动等情况,认真执行区委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广泛开展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座谈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及“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人大代表增订《检察日报》,使代表委员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是我院着力打造的亮点,也是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的工作,2017年我院监督纠正一起“村村通”工程施工方虚拟合同169万元,为荫营镇火石岩村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监督纠正一起合同纠纷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年度考核中,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名列第一,这是我们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取得的成果。

  三是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全面运行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46条,重要案件信息31条,法律文书250份。推进和完善检务大厅建设,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巩固和拓展检察宣传阵地,让社会各界更多更广泛地了解郊区检察工作,《检察日报检察周刊山西法制报阳泉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都从不同层面对我院工作进行了报道。

  回顾过去一年,郊区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我院门户网站被评为“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立案监督的全市首例污染环境案入选全市检察系统“砺剑杯”十大精品案例,我院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十佳精神文明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走进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郊区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服务保障新常态下全区经济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招法不多不实;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监督方式和监督效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对深入实施检察体制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检察权运行管理机制的理解和掌握还不透彻,需要进一步加深理解;四是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不断努力,切实加以改进。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郊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和全市检察工作重心,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努力为全区走好“三条路”、率先实现城乡统筹示范区目标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国家机器,肩负着保卫国家政治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检察干警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扎实推进“三基建设”,严格落实区委和市院部署,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树立“靶向治疗”思维,自觉做到“四个经常问问”,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

  二要准确把握改革发展新特点,坚持为中心服务的大方向检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时候都不能游离于大局之外,只有紧跟大局、服务大,检察职能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工作成效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广泛认可。紧跟市院党组和区委重大工作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切入点,制定具体措施,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入融合,同向发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激发队伍合力,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抓紧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措施,畅通各类检察干警职业发展通道,不断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效能,全力以赴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法法衔接”高效顺畅,确保诉讼工作顺利推进。

  三要准确把握法治建设新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人民性这一本质特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坚持司法为民,加强民生保障,保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推动检察监督制度化建设。要着力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着力提高检察监督整体效能。要积极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公权力的检察监督,使之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典型样本。

  四要准确把握宪法定位新要求,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职责使命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聚精会神搞好法律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公正性、权威性。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有效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防止小案件演变成大事件、司法问题演变成政治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决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合力,依法严惩恐爆、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完善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举措,为“平安郊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要准确把握队伍建设的新标准,坚持“三化”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增强“八种本领”的要求,把职业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着力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突出抓好领导素能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要把教育培训和检察实践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能力和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精神。要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不负人民重托、担起历史使命,党的十九大精神将激励我们不畏艰难、勇往直前,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弘扬务实重行,奋力谱写郊区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全区走好“三条路”、率先实现城乡统筹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1、“五抓”、“三个显著提升”: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成立后,王廉允检察长提出的要通过抓改革、抓创新、抓基层、抓严管、抓落实“五抓”为着力点,全面正确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实现检察业务、队伍素质和基层基础“三个显著提升”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经一年多的实际运行,取得良好效果。

  2、五个专项检察活动:是省检察院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优化营商环境九大专项行动,从2017年7月起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产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职务犯罪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活动。

  3、“阳光百姓工程”:是指由检察机关主导,财政、水利等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工作模式。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打造“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的监督平台,通过系统平台的“报备、公示、核查”,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全程公示、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4、检调对接是指检察工作与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对接,是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机制,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5、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系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司法机关在办案中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对于罪行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险性极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依法从严惩处,以达到震慑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对于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以达到挽救犯罪者、减少社会对立面的目的。

  6、省委政法委“1+4”及其配套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作出国家监察体制试点改革部署后,省委政法委出台《山西省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度》,构建司法机关、执法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法法衔接机制,形成以省委政法委“工作意见”为统领,法、检、公、司衔接办法为主体,共10个试行文件组成的“1+4”制度体系,支持配合试点改革。

  7、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根据中央、高检院统一部署,在检察系统开展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旨在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8、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通过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9、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省委政法委从2017年5月起在全省政法系统组织的专项活动,主要目的是适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纠正一批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构建执法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10、法法衔接:是指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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