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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6-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对本院所发生的所有业务票据进行审核。

 2. 对本院的财务进行预算、决算;所有的业务都进行记账、审核,每月报出财务报表。

    3. 配合本院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上级检察院财务处进行财务报表的报出,配合郊区财政局报出财务数据。

    4. 保障本院的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单位名称)部门决算包括: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决算,具体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196.78万元,支出总计4912.4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6万元,收入增长10.73%,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标准,财政增加工程拨款,新进4名公务员;支出总计增加3168.94万元,支出增加181.76%,原因是2015的工程款支出较大,还增加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收入合计 1196.78 万元,比上年增加 116 万元,增长 10.73 %。其中:财政拨款 1196.78 万元,占 100 %;事业单位财政专户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支出合计 4912.41 万元,比上年增加 3168.94 万元,增长 181.76 %。其中:基本支出 480.09 万元,占 10 %;项目支出 4432.32 万元,占 9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6109.19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 116 万元,收入增长 10.73 %,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标准,财政增加工程拨款,新进4名公务员;支出总计增加 3168.94 万元,支出增加 181.76 %,原因是2015的工程款支出较大,还增加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506.21 万元,支出决算 4912.4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97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下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下的工程款、行政事业类项目增加。

1 20(类)40(款)401(项)事务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20(类)40(款)402(项)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320(类)40(款)499(项)支出主要用于其他检察支出。

421(类)00(款)501(项)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80.0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75.66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 4.43 万元,包括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增长(或下降) 0 %。本部门全年组织因公出国()团组 0 个;本部门全年因公出国()累计 0 人次,较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 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没有公务接待。其中,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支出 0 万元;国(境)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支出 0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8.93 万元,比上年下降 3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8.93 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增加(或减少)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下降 32 %,主要原因是本院加强了车辆管理的各项制度,很大程度上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4.“三公”经费支出的原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位运行经费支出  480.09 万元,比上年增加 121.57 万元,增长 33.91 %,主要原因是新增四名公务员,使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143.61 万元,采购支出总额 130.47 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 143.61 万元,采购支出 130.47 万元;工程采购预算 0 万元,采购支出 0 万元;服务采购预算 0 万元,采购支出 0 万元。采购支出小于采购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采购价格的下降。(如有为支持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另外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底,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资产合计 3320.7       9 万元,比上年下降 46.62 %,主要原因是有新增减固定资产,有报废车辆。其中:流动资产 2006.39 万元,占总资产的 60 %;固定资产 1179.22 万元,占总资产的 35 %;在建工程 0 万元,占总资产的 0 %,无形资产 135.18 万元,占总资产的 5 %。固定资产含:车辆 2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5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含)以上设备 0 套(台)。

(十一)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17.流动资产:是指一年以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18.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19.在建工程:是指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设备安装工程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20.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计算机软件、土地使用权、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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