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 对本院所发生的所有业务票据进行审核。
2. 对本院的财务进行预算、决算;所有的业务都进行记账、审核,每月报出财务报表。
3. 配合本院各部门进行工作,向上级检察院财务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向省财政厅上报财务数据。
4. 保障本院的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下设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五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预算收入总计为792.96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总收入总计为605.33万元,比2017年减少23.7%。变动原因为: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我院转隶人员为1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且退休人员工资由当地人社部门保障,未列入单位预算。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比2017年增加20万元,原因是2017年预算数据未做“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所属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8.37万元,增长56.1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我院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上划至省级预算单位,预算通过调减项目支出中的单位运转经费、专项业务费等部门经费类支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
四、重点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无重点项目。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六、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我院现有公务用车12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房屋情况:我院现有技侦大楼一座,使用面积为89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