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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我院内设机构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结767.9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53.57,万元,下降6.52%,支出总计727.62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06.53万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转隶监委人员11人,2018年上划省财政,预算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93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1万元,占比86.32%;项目支出99.52万元,占比13.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767.9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53.57,万元,下降6..52%,支出总计727.62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06.53万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转隶监委人员11人,上划省财政,预算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7.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6.53万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转隶监委人员11人。其中,人员经费409.81万元,占比56.32%,日常公用经费218.29万元,占比30%,项目支出经费99.52万元,占比13.6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预算总计605.3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人员经费434.7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0.6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总支出完成预算的120.20%,具体原因:

    1.204(类)04(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大于预算22.95万元,原因是年中有人员经费预算追加

    2. 204(类)04(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大于预算99.34万元,原因是本年追加项目经费中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05万元,完成预算的70.25%,比上年增加3.97万元,增长39.38%,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多,公务用车需求量增大。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05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3.97万元,增长39.38%;原因为办案业务量增多,公务用车需求量增大。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164.56万元,增长306.27%。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划省级财政管理后,预算下达时,把原因的一部分项目经费调整为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完成预算的3.5%,原因是有些采购项目当年未能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因报表失误,导致数据错误。机要通信车辆应为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未开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区财政本年收入共计1828921.93元,包括上年结余969174.93元,本年调整预算数为859747元。财政拨款支出为1669646.73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65747元,商品与服务支出547643.87元,资本性支出256255.86元,2018年结余为159275.2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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