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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我院内设机构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827.72万元、支出总计827.7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9.79万元,增加8%,支出总计增加100.1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也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9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9.13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34万元,占比84%;项目支出136.38万元,占比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7.72万元、支出总计827.7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9.79万元,增加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01.87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均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7.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1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都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81.96万元,占比58%,日常公用经费209.38万元,占比25%项目支出136.38万元,占比1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7.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471.5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4.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0.5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预算总计658.74万元,其中其中,行政运行经费433.6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5.13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总支出完成预算的1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1.95万元公用经费209.38万元人员经费主要括工资福利支出481.49万元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47万元。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12.14万元、印刷费0.6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4.66万元、电费17.91万元、邮电费1.79万元、物业管理费9.83万元、维修维护费50.47万元、劳务费42.88万元、委托业务费1.27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福利费6.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28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9.9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的40%,比上年减少5.98万元,下降41%,原因是:我院节约出行,车辆出行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7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7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5.98万元。原因是:我院节约出行,车辆出行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与上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减少8.91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单位减少日常花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19年底,我院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区财政本年收入为143000元,包括目标责任奖99000元以及司法救助金44000元,加上上年结余159275.2元,共计收入为302275.2元。财政拨款支出为135971.92元,包括目标责任奖99000元,司法救助金3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971.92元。2019年结余为166303.28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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